2016年6月6日 星期一

捨棄「我」以後,還留下什麼?

卡利女神
我和Keshab Sen(註)談論了大梵智慧相關話題,Keshab要我再多說一點。
於是我說:「再說下去的話,你會變得沒有辦法繼續維持你的團體了喔」
Keshab答道:「這樣也無所謂啊」。但是,他也只說得出這句話。

『我』和『我的東西』——這是無知。
   是行為者,這是我的妻子,那是我的財產,我的名譽——
   因為無知,所以說出這樣的話。

然後,Keshab就說了:「但是,把『我』全部捨棄的話,那不就什麼都沒有留下了嗎?」

所以我就這麼回答:
Keshab先生啊,我並沒有說把全部的『我』都捨棄喔,而是指捨棄『下等的我』。
 『我是行為者』、『我的妻子』、『我是教師』等等的,這是出於自戀,是下等的我。
  請把這些拋棄掉,然後留下上等的我。
  所謂上等的我,就是——我是神的僕人。我是神的信徒。我是工具,祂是使用人。
  我不擁有任何東西,所有一切都屬於祂……留下這樣的我吧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      --聖・羅摩克里希那--
聖・羅摩克里希那


註:當時在印度精神上、文化上的引領者,大梵協會的會長。

2 則留言:

  1. 能夠在一個星期的第一日早晨,看見這樣的教導,非常..謝謝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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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謝謝您的留言,這樣的鼓勵讓我們在繼續往下走的路上,更有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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